首页 \ 教学科研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参加美国纽约福尔德姆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的通知

根据我校徐显明校长与美国纽约福尔德姆大学法学院( 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以下简称 福尔德姆)院长 William Treanor 于 2007 年 6 月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我校自 2008 年起每年可选派 2 名学生赴福尔德姆参加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项目。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该项目目前由中美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由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担任项目主任。现将 2008-2009 年度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08-2009 年度的学习拟定于 2008 年 秋季 入学,为期一学期。

二、学习内容

福尔德姆将开放该学院普通 LL.M. 项目的所有课程供选课。前往学习的同学每学期可选修不超过 12 个学分的课程,包括该学院要求所有外国学生参加的介绍性课程( orientation courses )。为了保证同学选课内容不与本校所学内容重复,选课内容需获得本校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或者获得授权的学院教员的批准。福尔德姆不对前往学习的同学授予福尔德姆的学位、证书或学分。

三、学习费用

交流期间在福尔德姆的学费给予免除,需继续支付在本校的学费。福尔德姆保留收取本地服务费的权利。其他费用一律自理,如食宿,国际旅费,国内(美国)旅费,医疗费用,保险,书籍,设施费等。详细预算清单(不包括国际旅费)请见附件。前往学习的同学将获得与福尔德姆普通 LL.M. 项目的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险。

四、报名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 、 已经完成两学年的法学学习,包括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

2 、本阶段学习总成绩位列班级的前 15% ,并且综合成绩积点不小于 4.5 分(总分为 5 分)或者不小于 3.6 分(总分为 4 分);

3 、 英语语言水平:本科生需通过公共英语 6 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公共英语六级考试并且取得不低于 600 分( PBT ) /100 分 ( iBT )的托福成绩 , 或者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4 、 有较好的经济实力,能够负担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协议要求,获得资格的学生将需出具资金证明。

5 、本校选出的候选人将需获得福尔德姆的最终批准。

五、名额: 2 名。如果本年度最终确定人选不够 2 人,剩余名额将可留作将来使用。

六、申请材料:

符合有关要求的同学请将本人简历和成绩单电子版发至: uschina@cupl.edu.cn

七、申请时间: 2008 年 4 月 30 日止

八、联系电话: 58908246 ; 联系人:王雅         

   中美法学院

Estimated budget per a semester at Fordham Law School

2/26/2008

 

 

Dormitory

Manhattan

Queens

Fordham fees -

mandatory

(every semester)

 

University general

fee

175

175

175

Technology access

100

100

100

Health insurance

945

945

945

Student service

fee

39

39

39

Rent (per month, all included * 6)

1500*6

 

800-1000

*6 (share apt)

500-600

*6 (share apt)

Cell phone (per month * 6)

50*6

50*6

50*6

Metro card (per month * 6)

N/A

80*6

80*6

Internet (per month * 6)

N/A

30*6

30*6

Eating (per month fee * 6)

600*6

600*6

600*6

Others (every month fee * 6)

200*6

200*6

200*6

TOTAL(for a semester)

$15,359

$11,819.00-

$13,019.00

$10,019.00-

$11,219.00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00088 / 电话:010-58908246
版权所有 ©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