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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较税法板块简介

比较税法板块为有兴趣的读者提供由中美法学院教员和学生撰写的有关税收和公共财政的研究论文。这些论文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的文章以我国税制发展的最新需要为出发点,以比较研究的思路,介绍美国税制中的相应规定、分析其立法背景等与我国现时的差异,以期为我国政府和商界的各项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第二部分介绍的美国税收法律可能与中国的税法制度设计短期关联不大,但是,可能对在美国投资的中国个人和公司有所裨益。第三部分是对美国税收经济学领域中最新研究结果精选部分的总结。

本板块提供的部分文章已经在期刊或者书籍中出版,刊登于此经过出版者同意。刊登在此处的论文可能与出版时略有不同。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我们真挚的希望比较税法板块能够成为学习、研究、应用税法的人士分享、讨论研究成果和见解的平台。欢迎来邮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 tax_law_economics@163.com

中美比较税法板块文章目录

 

Group 1

崔威:“准确衡量支付能力应该是个税改革的目标吗”,《月旦财经法杂志》第 7 期, 2006 年 12 月

崔威:“资产出资的税务处理:从一个细节看新企业所得税制”,《月旦财经法杂志》第 9 期, 2007 年 6 月

崔威:“境外居民企业投资者所得税预提制度设立的困惑”,《安徽大学法学评论》, 2007 年第 2 期

崔威:“ 企业合伙人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挑战 ”,将发表于《法学评论》

崔威:"外商投资二元课税模式及其政策取向——基于‘机构、场所'概念的分析"

[more to come]

Group 2

黄臻、 崔威: 美国有关企业之间股息免税的规定及对相关避税行为的防范

彭薇:“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于合伙企业的预提税制问题--美国税法§1446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王雅琼:“美国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特定所得免税的规定”

调整CFC股权计税基础的条款 (翻译:李凯更、韩雪)

《国内税收法典》第 367 节对公司的作用 第 1.367 ( a )- 8T 节 资本利得确认协议的要求(暂行)( 翻译:李凯更、何清)

王慧聪:“美国动产转让所得来源的确认规则”

 

[more to come]

Group 3

[more to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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